压缩机的负荷运转是在空车运转和吹洗结束后进行的。压缩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负荷运转:开车后,逐渐关闭排气伐或油水排气伐,在压缩机的1/4额定压力下运转1小时的1/2额定压力下运转4~8小时的压缩机在小压力下运转,没有异常现象后,必须逐渐提高压力。
运行过程中应检查以下项目:
1.润滑油的压力、温度和供油情况。油压在送入分配管系之前不得低于1公斤/厘米2。曲轴箱或机身内润滑油油湿应为:有十字头的压缩机不得超过60℃。无十字头的不得超过70℃。
2.压缩机运转是否平稳,各运动部件声音是否正常。
3.测量进、出口水温和检查冷却水供应情况,冷却水不允许断续地流和有气泡及堵塞等现象。冷却水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℃。
4.各连接法兰部分,轴封,进、排气伐、气缸盖和水套等,不得漏气、漏油、漏水。
5.各连接部分是否有松动现象。
6.测量各级排气温度和压力数值是否符合各技术条件的规定。
运转完毕后,拆检下列项目:
1.拆卸各级气伐,各级气缸前盖,检查气缸镜面摩擦情况,如有摩擦痕迹时应找出原因。
2.检查活塞杆表面摩擦情况,不应有磨痕及拉道现象。
3.拆卸各级气伐,检查伐片与伐体的贴合情况,伐片如有裂纹时,以备件换之。
4.检查十字滑板、与机身导轨摩擦面的摩擦情况。
5.拆卸连杆大头瓦、十字头销,检查摩擦面的摩擦情况。
6.更换机身内润滑油。压缩机初次运转后;由于机件各处进行磨合,和润滑油的清洗作用,有大量细碎的金属粉末进入润滑油,因此,机器经过24小时的工作后即应更换全部润滑油。运转200小时后,再次换新油一次。更换两次后,按定期维修要求换油。